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登記清冊
3.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
4.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
5.繼承系統表
6.遺產分割繼承協議書(遺產有分割協議時檢附)
7.繼承人印鑑證明或親自到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遺產有分割協議時)
8.坍沒前地號之土地登記簿謄本
9.同意返還公文函(登記機關函詢)
※諮詢窗口:登記課,電話(07)697-1051分機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