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申請書狀補給流程
申請人需檢附文件:
土地登記申請書1份。
書狀遺失切結書1份。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籍謄本擇一)1份。
申請人印鑑證明1份或持身分證正本親自到場由地所專人核對身分。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申請書表下載:
土地登記申請書。
書狀遺失切結書。
地政書表填寫範例:
土地登記申請書。
書狀遺失切結書。
案件處理期限:2天 (依法公告30日不計入)。
地政規費(以新臺幣計): 免登記規費,書狀費每張80元。
備註:
請洽不動產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辦或請利用各地政事務所代收代寄服務措施。
經審查無誤後公告30日,公告期滿無人異議,即予繕發書狀。
--------------- sys-r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