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地價基準地?
解答
國內查估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作業程序與方法,係地價調查估計規則所規範,由於係採大量土地估價,故多以區段地價代表宗地地價,忽略土地個別影響因素,因而產生公平合理問題。為改進現階段大量估價之缺失,政府部門及專家學者莫不致力於<基準地制度>之推行,以期建立地價之衡量基準,促進合理地價之形成。
基準地制度,係源自於日本之<公示地價制度>,日本於一九六九年六月制定地價公示法,建立「公示地價制度」。其實施方式係在全國都市計畫區域內選定具代表性之標準地,由「不動產鑑定士」或「不動產鑑定士補」執行標準宗地地價之查估,提經土地鑑定委員會議通過後,以官報公示之。其目的在對社會大眾提供具有公信力之地價資訊,並利於估計徵收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之補償價格,以促進地價之合理化。韓國亦比照日本之公示地價制度,由建設部建立公告基準地地價制度。
基準地選定及查估作業包括準備有關圖籍、劃分近價區段、選定基準地、查估基準地地價、審議基準地地價等程序,由地價查估人員於一定範圍之地區內選定及查估基準地,以掌握地價高低層次,作為查估個別宗地價格,編製地價指數、計算路線價及估計正常價格之參考。
基準地制度僅係改進地價制度之一環,此外路線價(現行繁榮街道路線價)查估制度、基準地查估長期建制及研究電腦輔助估價建立土地價格比準表等配套措施尚有待研究改進,使我國區段地價制度漸次改進為個別宗地地價制度,以與民間不動產估價師個別勘估不動產價格技術接軌,期使我國地價制度能更合理精進。
基準地制度,係源自於日本之<公示地價制度>,日本於一九六九年六月制定地價公示法,建立「公示地價制度」。其實施方式係在全國都市計畫區域內選定具代表性之標準地,由「不動產鑑定士」或「不動產鑑定士補」執行標準宗地地價之查估,提經土地鑑定委員會議通過後,以官報公示之。其目的在對社會大眾提供具有公信力之地價資訊,並利於估計徵收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之補償價格,以促進地價之合理化。韓國亦比照日本之公示地價制度,由建設部建立公告基準地地價制度。
基準地選定及查估作業包括準備有關圖籍、劃分近價區段、選定基準地、查估基準地地價、審議基準地地價等程序,由地價查估人員於一定範圍之地區內選定及查估基準地,以掌握地價高低層次,作為查估個別宗地價格,編製地價指數、計算路線價及估計正常價格之參考。
基準地制度僅係改進地價制度之一環,此外路線價(現行繁榮街道路線價)查估制度、基準地查估長期建制及研究電腦輔助估價建立土地價格比準表等配套措施尚有待研究改進,使我國區段地價制度漸次改進為個別宗地地價制度,以與民間不動產估價師個別勘估不動產價格技術接軌,期使我國地價制度能更合理精進。